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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相关部门:
2011年我院计划招生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980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含专升本)3580人,普通专科学生400人;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30人。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根据院行政办公室议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布局
老生中除2009级综合文科教育、法律事务两专业学生由锦绣校区调整到三孝口校区就读、2010级体育类专业学生由安徽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调整到锦绣校区就读外,其他老生所在校区保持不动。2011级新生:体育教育对口招生和专升本专业学生在安徽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65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160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60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70人)学生在三孝口校区就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65人)等其他专业学生全部在锦绣校区就读。
二、教学安排
(一)开学时间
老生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普高本专科新生和预科班新生9月3日(理科)、4日(文科)报到入学;其中普高专升本、民族预科班新生9月5日至7日开展入学教育,9月8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其他新生9月5日开始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教学,9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运行安排
1、进程安排。
(1)老生各年级各专业,学期教学总周数为20周(含法定节日),其中课程教学周18周(含相应实践教学周数,如师范类本科毕业班含8周教育实习,专科毕业班含5周教育实习),学期总结2周。
(2)2011级普高专升本新生各专业、民族预科班,学期教学总周数为19周(含法定节日),其中课程教学周17周,学期总结2周。
(3)其他2011级本专科普高新生各专业,学期教学总周数为19周(含法定节日),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3周,课程教学周14周,期末总结2周。
2、课程安排。
老生普通本科、专升本各年级各专业课程应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2008版和2010过渡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精神,执行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2011级新生普通本科、专升本各专业须严格执行2011年新方案。专科各年级各专业按照2007年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各系应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规范安排、科学组织学期课程教学。
3、师资安排
原则上授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备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授课教师,能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聘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聘请著名专家学者和高水平专业人才承担教学任务和开设专题讲座,聘请具有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要求近五年内须有两年以上(可累计)一线专业实践经验,能够深入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推进名师上讲台,坚持教授上讲台。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低年级学生讲授一门课程,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课表编制
1、班级建制。老生班级建制保持不变,新生班级建制安排详见附件。
2、课表编排。
①各系应在规定的教学周数内编排课表,实施学期教学任务。
②课表编排方式,继续执行全天教学单元划分方法,即上午1-2/3-4,下午5-6/7-8,晚上9-11。双休日不安排课程教学。
③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白天课程教学避免同班级同门课程4节连排(美术技法课、公共计算机理论与上机课、实验课根据课程性质酌情处理)。课表编排应以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为中心,充分利用上午教学时间段,做到班级课表时间分配合理、学习任务分配相对均衡。
④课程相同、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学时相同的课程可以合班教学,但班级人数应适当控制,且避免跨年级、跨层次合班教学。
(四)教材征订
1、教材征订。教材征订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执行。
2、教材费预缴。按照学院规定,学生教材费预缴预收,毕业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经教材管理部门结算,2012年毕业学生,入学时预缴教材费基本用完,下学期开学缴费时需要预缴部分教材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五)教育实习
2008级师范类本科、2009级师范类专科、2010级师范类专升本学生实习将在学期前半段进行。学院将深入推进师范生教学技能模块化训练,组织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加强教学基本技能培养与训练,切实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水平。各系应按照实习要求提前安排教育实习进程及各阶段工作,组织《教师教学技能训练》实践教学和微格训练。学院将组织相关的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全体师范生提高师范生专业能力和素养。
三、其它准备工作
为保障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系(部、中心)在暑期函授面授及培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下学期教学准备情况,关键是教学安排、实验准备、人员落实、课表编排、教材征订、教育实习准备等是否落实。对教学准备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上一条:系(部)主任例会会议议程(第22次)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