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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报院领导同意,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4月3日至5日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课程不作调整,按照课表正常上课。4月3日至5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课程停课,因放假造成教学任务无法完成的,由各系(部)安排补课,教务处予以协调。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系(部)主任例会会议议程(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2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