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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1〕2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结合院教〔201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检查
各教学单位依据院教〔2011〕3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条件准备及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实验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各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任课教师、教材、上课地点(教室、机房)落实情况,做到有工作提前安排,有情况及时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各项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二)教学秩序检查
1.教学基本文件检查
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在2月21日正式上课前后一周重点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的拟订情况;新开课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准备与审批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实践计划的编制情况;教案、教学课件的准备情况、新教师备课试讲情况等。
2.课堂教学纪律检查
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在开学第一周安排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特别是外聘教师、新开课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运行情况,检查教师和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情况。2月21日上课第一天,各教学单位领导须深入课堂,全面检查各班教学秩序。
(三)教学质量检查
1.院领导和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2011年2月21日上午8:00,院领导、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深入课堂开展首日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相关系提前和参与听课的领导联系,确定听课的具体班级和课程。听课结束后,请将听课记录于2月21日上午12:00前送教务处汇总。
2.各教学单位听课评课: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和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须在开学第一周随堂听课一次或一次以上,并在听课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教学意见建议。
3.上学期期末教学考核与教学质量总结:各教学单位重点检查总结上学期期末考核试卷质量、考试管理质量以及试卷档案制定与保管情况,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共同检查汇总补考安排、成绩评定、录入、试卷分析情况、本科毕业论文布置与开题情况及实践教学总结交流情况。
二、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2月17日-3月6日;学院检查:2月17日-3月18日。
三、检查工作程序
(一)系(部)自查
1.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对教学基本安排、教学基本文件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重点审核教师多媒体课件质量,组织教研室、实验室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课堂教学期初检查表》(附件2)、《合肥师范学院实验教学期初检查表》(附件3),撰写教研室工作计划,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系(部)期初教学自查总结》(附件4)。
2.各教学单位要深入班级,检查学生、教师到课情况,检查学生班级日志填写情况,抽查课堂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3.自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3月11日前将上述3种材料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二)学院检查
1.期初检查期间,学院分别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2月21日,学院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新学期第一天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出勤、教师到课情况。
2.学院教学督导团根据学院总体安排,重点开展教学纪律、教学秩序和教学基本文件、试卷档案等专项检查。
3.院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工作安排、教学基本条件、课堂教学秩序等情况随机进行巡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首日领导听课安排
2.合肥师范学院课堂教学期初检查表
3.合肥师范学院实验教学期初检查表
4.合肥师范学院系(部)期初教学自查总结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报:院领导
送:院教学督导团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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