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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35号
各系: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推广普通话,增强学生的语言规范意识,营造和谐、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经研究决定,由学院语委办、教务处、团委共同举办“首届普通话水平竞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竞赛活动主题为“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二、竞赛方式
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方式进行。
(二)决赛通过选手诵读,评委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9日20时截止。
(二)预赛报名
预赛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活动报名”按钮后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2.在“普通话水平竞赛(预赛组)”前的方框中选中打 “√”;
3.在“请填写身份证号”栏内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点击右边的“确认”按钮即可完成网上报名;
4.预赛报名费为25元/人次。学生按班级组织收费;费用收齐后交所在系。各系留存交费学生纸质名单,并在11月11日12点前携纸质报名表(经办人签名并加盖系章)和财务收据复印件到教务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三)决赛选手产生
1.预赛选手成绩排名前20名进入决赛。
2.历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成绩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名成为决赛候选人;报名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取前20名进入决赛。报名程序参见预赛报名(不收报名费),在“普通话水平竞赛(候选人组)”窗口报名。
四、竞赛日程安排及奖励办法
(一)预赛日期:2010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选手必须按照组赛方安排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
(二)决赛日期:2011年上半年。参赛形式主要为单人诵读,内容自选,诗歌散文皆可。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请各系以竞赛为契机,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师范高校推广普通话的示范带头作用。
教 务 处 团 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报:院领导
送:院纪委、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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