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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度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表编制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与工作任务
阶段
具体时间
工 作 任 务
备 注
第一阶段
10.18-10.22
(第8周)
各系根据在校生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下学期教学计划即开课计划。
院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录入,专业课程由各系录入(含必修、选修和互开课)。
第二阶段
10.25-10.29
(第9周)
各系全面审核、确认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各系须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不得轻易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请按程序填报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根据各系确认的教学计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教学任务。
第三阶段
11.1-11.19
(第10至12周)
依据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和组织征订下学期课程教材,并按系统要求将任课教师和教材征订等基础数据输入系统。
请按期完成。(2010级三个试点专业视培养方案审核情况定)
各教学单位报送经系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的教材征订单。
具体征订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
11.22-11.26
(第13周)
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落实和教材征订情况。
各系在系统“报表打印”中将“教学计划执行表打印”两份,经系领导签字盖章报一份教务处备案。
第五阶段
11.29-12.10
(第14至15周)
组织编排全院公共课表。
第六阶段
12.13-12.24
(第16至17周
各系编排各年级各专业课课表。
各系要根据教学资源合理安排课程,使课程和教学资源均得以优化。
第七阶段
12.27-2011.1.7
(第18至19周)
优化、完善全院总课表。
各教学单位接到课表启用通知后,方可打印、公布和使用课表。
二、注意事项
1.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数为20周;毕业班教学周为1-10周;民族预科班教学周为1-17周;非毕业班教学周均为1-18。各年级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请根据总周数统筹安排。
2.教材征订单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19日。
3.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力争寒假前将下学期课表落实,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教 务 处
二Ο一Ο年十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运动会期间课程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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