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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2010年清明节我院共放假3天,即4月3日至5日放假。其中,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经教务处研究并报学院同意,放假期间(4月3日至5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课程停课;因放假造成教学任务无法完成的,经所在系同意,可由任课教师自主安排补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全院公共选修课开课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