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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09〕40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探索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9〕34号)要求,经各教学单位推荐、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古代汉语》等12门课程获院级精品课程立项,“新型师资专业技能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5个实验区获院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具体项目见附件)。现将项目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一)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填写《合肥师范学院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于2010年1月10号前,将《任务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二)本次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从2010年1月开始计算。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依据省教育厅《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建设期间每年12月底前,教务处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1.2009年院级精品课程名单
2.2009年院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学籍信息上网查询确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