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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制(修)订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09-05-11  点击: 次

各相关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10号),我院新增教育学、动画、生物技术、统计学、市场营销等5个专业,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19个。为保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合理性、适应性,现将制(修)订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              

(一)依据200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应做到:结构模块不变,公共课部分不变。总课程上限不变。实践环节时间安排不变。

(二)以能力为导向,面向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在专业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基础扎实、适应面较宽、综合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

(三)鼓励在专业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鼓励进一步整合课程教学内容,优化教学内容,压缩理论课教学时数,突出应用能力培养,不求学科体系的完整,只求够用、用得上。鼓励增设应用性的、适应学生职业需要的实践性课程。

二、2008年以前已招本科专业

(一)按照200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变更人才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实践环节。

(二)如有少量课程设置确实不符合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可以适度微调,但要严格履行培养方案变更手续,由所在系里研究上报,经教务处初审,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才能生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是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应严格遵循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形成后,应集思广益,征求意见,并进行充分论证。请各相关系认真做好200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于5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纸质1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教务处将于6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提交学院有关领导及院学术委员会审定。6月中旬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下发执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制定2009级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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