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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8〕46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申报本年度“省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一)“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
请各系按照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认真总结本系本科专业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经协商科研处后填写《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高等学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四份于8月22日前送交科研处。
(二)“省级教学团队”项目
按照省教育厅“省级教学团队”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填写《高等学校省级本科教学团队申报书》一式四份,于8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
(三)“省级教坛新秀奖”推荐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省级教坛新秀奖”的规定条件,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各系推荐一名候选人。
候选人填写《省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于8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
(四)“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
按照省教育厅“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内容和申报范围,由各实验系组织填写《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于8月22前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要求和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须在8月8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六)“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符合《安徽省2008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标准和成果范围的教学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提交《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成果总结进行申报。
《推荐书》和成果总结一式四份,于8月22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将于8月25日前对各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作为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二)被确定为学院推荐的项目于8月28日前由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填写“安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络材料。
各系、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时间落实。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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