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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8〕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如已承担省级教研项目,须已结题。
2、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2008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教务处网站下载)范围内,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3、为提高省级教研项目立项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应带头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材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8月7日-8日,教学研究科集中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8月中旬,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按省教秘高〔2008〕46号文件规定的限额遴选优秀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推荐为省级立项而未被批准的将转为院级教研项目。
请各系、各部门及时准确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并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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