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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相关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秘〔2008〕193号),对我省各单位和个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工作作出安排。根据要求,现将学院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门按照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认真论证,积极申报。
2.申报选题和课题设计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基本依据。招标选题必须以《课题指南》所列课题名称为研究题目进行具体设计,会议评审类课题原则上也要在《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内。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
3.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四份。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其他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于5月7日前将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4.拟申报者可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3号)及《课题指南》和《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教 务 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督促2007级普高新生核对学籍注册信息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200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