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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08-04-11  点击: 次

 

各系,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安徽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院教育教学人员,均可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及小学高级教师),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书面推荐(推荐书见附件4)。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范围是除高等教育研究以外的各类课题,应以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对象,突出实践问题研究,提倡与中小学进行合作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申报者应根据《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见附件1)的基本精神和确定的研究领域及重点,选准研究方向。具体研究选题可从《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2)中选择、设计申报课题,也可结合当前教改形势和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自行提出课题。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须一式四份,用A4纸型打印)。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工作组织

(一)请各系、各相关单位大力宣传,动员广大教育教学人员积极申报课题,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并将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08年5月5日~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及《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推荐书》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附件:

1.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doc

2.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doc

3.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4.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推荐书.doc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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