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1级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转出转入手续办理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1-09-30  点击: 次

各系:

根据2011级普通高等教育各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结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批准,同意黄超等204人转专业。符合转专业同学转入转出手续即日即可办理,10月10日后,学籍纳入转入系管理。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本人持《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出系领取本人学籍档案材料,包括中学档案、高考电子档案、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学籍登记表等,办理转出手续

(2)10月10日前持《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系办理报到手续,重新填写学籍登记表一式三份(学号不变),转入系重建学籍档案(原学籍登记表抽出作废),通知学生课表,联系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排住宿。

   (3)转专业学生已领教材概不退换。学生可自行调剂或通过外借等方式所缺解决。新增班级需要补订专业教材,须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后到教材办公室咨询,教材办公室视情况协调。

(4)教育系、政法与管理系部分学生涉及校区调整,住宿、交通等事宜与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商。

(5)学费退补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教务处等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附件:2011级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报送:院领导

抄送: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上一条:关于全院公共选修课开课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教务管理系统暂停使用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