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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院(系)和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全校师生参与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为加强对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机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决定成立合肥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先良
副组长:吴昕春
成 员:王家正 方小教 毕建洪 孙志宜 吴秋芬
宋 旭 范东生 罗可曼 徐忠东 郭玉堂
钱 雯 曹卓良 管 琳 曹小云 潮道祥
赵帮恚 唐 洁 李 勇 胡庆华 舒 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舒剑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系(部)主任例会会议议程(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4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