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专业类课程补考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通识必修课程(含二级公共课、互开课)补考由教务处组织落实。现将通识必修课程(含二级公共课、互开课)的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三孝口校区、锦绣校区)
补考课程、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及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考核管理规定,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各学院应仔细审查补考学生资格及补考名单,及时通知所有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参加补考。
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应通知本班学生,登录教务系统,仔细核查本人上学期课程成绩,对于不及格课程(含缓考课程)需按“补考安排表”上课程、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补考,缺考的按旷考处理,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一)补考严格执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签名登记制度,补考学生未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不予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或到本学院开具在校学生证明(贴照片)。
(二)同一时间段有两门以上补考课程的学生,补考时可向监考教师申请延长补考时间。
(三)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做好补考前复习,强化补考效果,按时按要求参加补考。有听力考试的科目请通知学生自备耳机。
(四)请各学院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补考现场进行巡查,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17年2月15日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通识必修课程(含二级公共课、互开课)补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