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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核和学期总结工作将全面展开,为营造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考核环境,规范考核行为,维护考核秩序,客观评价教学、学习效果,以考风促学风、促教风,推动优良校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期末考核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学期末考核环节对推进优良校风建设的意义,结合单位性质和职能,通过各种载体,采取有效形式进行考风考纪宣传,开展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校规校纪的意识,自觉遵守纪律,抵制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形成“诚信考试”的浓厚氛围。
(一)各教学单位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期末考核工作;召开由主考教师(主讲教师)、监考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考风考纪动员会,学习、重温考核管理规范,加强考核各环节管理,明确主考教师职责、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
(二)各教学单位应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学校《学生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让学生认识到考核违规违纪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督促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备考,明确考核目的,树立遵守纪律、健康向上的班风。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利用校园网络、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广泛宣传,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做人的思想观念;倡导“诚信签名”、“考风竞赛”等学生活动。
二、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巡查监督
(一)校级巡查组织
学校成立校领导和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监察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风考纪领导组。领导组听取各教学单位期末考核工作汇报;着重巡视各单位考风考纪工作落实情况;巡视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考场布置、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等情况。领导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院(系)巡查组织
各院(系)相应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考风考纪领导小组(教学秘书为联系人),全面落实本单位考风考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期末考风考纪工作方案,检查各班级考风考纪主题班会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巡视考试安排落实及主考、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考场纪律,规范考生行为,组织班级考风考纪评比(见附件1);配合校级巡查开展工作等。
各教学单位期末考风考纪工作方案及考试巡查人员安排请于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校教学督导团对各教学单位考风考纪工作独立开展巡查督导,并将督导结果直接向校领导组汇报;学生教学信息员和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学生组织可参与期末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并向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三、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履职效能
各单位应结合单位职能,以期末考核为抓手,以考风考纪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本单位在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中的作用。在期末考核工作中,凡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履职不力,学生违规违纪的,各单位应立即核实,及时报校考风考纪领导组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并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予以处理。
期末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形成期末考核工作分析报告,全面总结本单位期末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分析期末考风考纪工作和各专业考试成绩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各教学单位分析报告与考风考纪总评表(见附件2)于放寒假前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1.合肥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价表(院系用表)
2.合肥师范学院考风考纪总评成绩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