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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运行安排,老生将于8月31日集中返校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新生将于9月3日开学报到,9月4日至6日入学教育,9月7日(星期三,校历第2周)正式上课。
为保障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有序开展,教学运行规范,现就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与注册
(一)老生报到注册
1、报到安排
(1)8月31日集中报到;9月1日—2日后续报到。
报到时间:9:00—16:30。
报到地点:各学院、部门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学院、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和教务处等部门。
2、缴费注册
(1)注册程序。成功委托建设银行代缴代扣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领取缴费票据并登记注册。
经批准缓缴学费期满的学生,持学生证缴齐所欠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学院申请补注册,激活并确认学籍。
(2)注册要求。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2日,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缴费注册,对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没有请假的学生,各学院应主动查明原因。对无正当事由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原则上劝其申请休学或退学;不服从劝说又拒不改正的学生,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材料于9月23日前报教务处,学校将统一下文。
3、课表、成绩查询
报到时各学院应通知学生查询上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新学期课表,查询补考科目并做好补考准备;补考工作原则在第二周进行,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专业课补考由相关学院安排;所有补考成绩应于补考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教材领取与发放
新学期,老生教材将于8月31日统一安排发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老生、新生报到承担任务,统筹兼顾,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人员。凡参加报到注册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校历第2周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启动学业预警工作,将学业情况和有关政策及时通知学生,并做相关材料和数据报送工作。
(二)新生报到与注册
2016级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报到与注册等事项另文通知。
二、教学基本条件检查
随着学生规模增加,新老区资源相对紧张,为了充分利用两个校区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暑期改造教学设施,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学习条件。
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检查新学期各项教学基本条件。教务处重点督促做好“三教”落实情况;后勤处重点督促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照明等教学设施检查工作;信息技术中心重点做好多媒体教室设施、网络及各教室扩音器检修工作;实验实训中心督促做好微格教室、实验室等实践教学设备检修和准备工作。
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应确认相关教学场所、设施能否满足开学教学需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报学校统筹处理。
三、教学安排落实
(一)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学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核查“三教”落实情况。教学秘书认真核对课表,重点核查教师、班级使用课表是否为执行课表,核对课表中涉及教师、教室、班级上课时段、校区、场所及座数等是否冲突;授课教师应核查确认本人承担教学任务,准备授课相关材料。做到学生、授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任务明确、材料清楚,保障第一节、第一天、第一周课程教学规范有序、运行稳定。
(二)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师按要求完学期成绩录入及分析工作;督促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做好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考核模式备案表等教学准备工作;要求教师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9月5日前)提交相关教学材料,同时做好各项教学材料的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任课教师上课坚持“五带”。各教学单位于开学两周内,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试卷分析表、过程性考核学分统计表等教学材料报送工作。
四、教学作息安排
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
合肥师范学院
2016年7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教材发放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