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结合学校教学运行安排,对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4月2-4日放假三天,其中4月3日(星期一)为调休日;
二、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1日原课程停上;
三、因放假、调休导致课时不足的课程,授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按程序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将以上教学安排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及授课教师,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专业课程标准验收答辩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