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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设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5-08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现就2013-2014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主讲教师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本校教职工;学校聘任兼职教师;合作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专家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原则上需要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高等教育课程。
3、对开设课程有比较系统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课程内容要求
1、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出发点,着眼于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实践技能及应用能力培养。
2、精选内容,精心设计。提倡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精选知名专家、学者教学视频或网络课程,辅助通识选修课教学。
3、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名称应规范,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二、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各教学单位从通识选修课程库(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中推荐课程作为本学期拟开课程,每单位推荐课程应不少于6门(艺术传媒学院、音乐系、体育科学系推荐门数要不少于本学期开设门数,以满足学生对艺体类课程需求)。
2、鼓励开设新课。通识选修课开设新课须填写纸质《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附件1),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审核,并且教师本人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确认并打印纸质《开课申请表》(附件2:系统中打印)后交所在单位审核。
3、通识选修课程库中已有选修课程,教师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确认并打印纸质《开课申请表》交所在单位审核。
4、各单位应填写《2013-2014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17日前连同教师《开课申请表》一并报送教务处。
(二)教师网上确认
开课教师于5月7日至5月17日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见附件4)。课程确认要素:课程名称;起始周03 -13周。
三、学生网上选课
拟开通识选修课程由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一)选课对象:2011、2012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课门数:限选1门
(四)开课人数要求:30-100人,选课学生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课。
(五)选课流程:见附件5(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鼓励教授、副教授和其他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开设优质通识选修课程。
(二)各单位要加强选课指导,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选修通识选修课要达到以下要求:
1、文科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2、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3、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校公选课(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3、2013-2014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
4、教师网上确认通识选修课程流程
5、学生网上选课流程
教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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