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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课表编排暂行办法》,结合教学运行工作进程,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进程及主要任务
时 间
工 作 任 务
备注
10月28日—11月8日
(校历第9~10周)
各院系审核本部门各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下同);11月8日之前报送纸质版教学计划于教务处备案、复查。
纸质版教学计划须负责教学领导签字、盖印。
11月11—15日
(校历第11周)
教务处组织复查各院系报送的教学计划(开课计划)。
11月18—29日
(校历第12-13周)
1、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接收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确定实践教学进程;组织推荐、选用教材;
2、各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具体要求见相关通识选修课开课通知)。
11月29日前报送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及新开课程教师申请表等材料。
12月2—6日
(校历第14周)
编排通识必修课教学安排(课程承担教学单位编排)。
12月6日之前、报送教材选用、征订等材料。
12月9—13日
(校历第15周)
各院系编排专业课教学安排。
12月13日之前报送教学计划执行表。
12月16—20日
(校历第16周)
公示课表初稿,各教学单位审核优化;教务处编排通识选修课程课表。
12月23—27日
(校历第17周)
1、通识必修课(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课程)及专业平台选修课程学生选课。
2、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课
12月30—元月5日
(校历第18周)
教务处下达课表启用通知,各教学单位启用课表,通知授课老师和学生查询本人下学期课程表,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教学周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数20周,其中教学周18周,学期总结周2周。
(一)各毕业班(含专科)请院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201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如有课堂教学,应在第10周前结束。
(二)非毕业班1-18周含课堂辅导答疑或见习等实践2周,课堂教学16周。
(三)2013级少数民族预科班课堂教学按照1-17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师资安排
1、授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能够胜任课程教学的要求;外聘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聘请具有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要求近五年内须有两年以上一线专业实践经验,能够深入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推进名师上讲台,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
3、各教学单位正副院长(主任)星期一、星期四下午集中处理公务,不安排课程。
(二)班级规模。
1、通识必修课程,原则上按自然班教学,确实需要合班教学的,合班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
2、必修课程,不得跨院(系)、年级、层次合班教学;实习、野外考察等实践教学不同步班级,不得合班上课。
(三)时间分配。
(1)班级教学上午第1-2节课不宜空堂;大学体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一般不安排在上午1-2节;
(2)教师每人每天授课节次不超过6节,且不得6节连排;
(4)星期三下午一般不排课;星期六、星期日一律不排课;
(5)通识选修课程安排晚上9-11节,专业类课程不宜排在晚上9-11节。
四、多媒体教学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院教〔2010〕47号)》要求,保障多媒体教学效果,并填报《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表》,于11月29日之前报送教务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表》
2、《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届普高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