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3-11-05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现将2014年春季教材推荐、选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比例应达到60%;优先选用近三年正规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比例应达到80%;通识必修课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征订优秀教材。

2.适用原则。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鼓励选用学校支持开发的校本教材。

3.精简原则。每门课程征订一本(套)教材,严控实验等指导手册,辅导与练习资料一律不统一征订;专业培养层次、要求相近的课程,应统一选用教材版本并保持版本相对稳定。

二、选用程序

1.教材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填写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教研室初评、教学单位复审确认,报送教务处审查备案。

2.授课单位组织登录教务系统,在“教学计划管理” 下 “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中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下达任务输出”打印《教材任务书》;对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填写《教材任务书》,汇总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逐一核查录入结果。

3.各教学单位在录入数据后,特别要结合各专业、年级以往学期教材征订结果确认选择本学期“是”、“否”征订,避免“重订”或“漏订”。

4.若遇征订教材缺货、改版等情况需要变更教材征订的,各教学单位启用“备用”教材,并对“备用”教材进行评价。

5.选用本校教职工主编、参编教材,征订前编者应提供1本样书,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并报校教学委员会通过后方予征订。

三、有关要求

1.通识选修课不统一征订教材,如需使用由学生自购。

2.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应使用3年,若须更换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

3.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教材选用、评价表》

(2)《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3)《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

(4)《教材使用计划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已落实任务”)。

经系统打印的纸质《教材使用计划表》作为教材征订和存档依据,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征订。

4.教材选用、评价工作纳入学校常规教学检查,检查中发现教材选用、评价不实的,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材任务书(系统中打印)

2.教材选用、评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3.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4.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5.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

6.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