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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教师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环节,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各方面能力的综合检验,是学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关键性开端。因此,为加强对教育实习管理,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指定本暂行办法:
一 、教育实习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要求
1.通过实习,使实习生比较了解中小学的教育改革现状和形势,丰富教师修养方面的知识和体验,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思想,增强做一名教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2.通过实习,使实习生深入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既要熟悉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学习中小学教师钻研教材、运用教学方法、传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素质的经验,培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又要了解中小学各类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性格特征,学习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掌握做学生思想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和团队工作的基本能力。
3.通过实习,全面检验我院的办学质量和培养目标,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具体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
2.班主任工作实习。
二、 教育实习时间与地点安排
教育实习工作程序分为准备、见习、实习和总结四个阶段,其运行方式分为院内实习(准备、总结阶段)、院外实习(见习、实习阶段)。依据教学计划,教育实习计划安排在第五学期,时间共5周,其中准备阶段(2周)、见习阶段(1周)、实习阶段(2周)、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后边上课边总结)。实习整个过程总结安排以当年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为准。
1.院内实习。由系按10-20名实习生划分实习小组,每组指定一名实习小组长,配备3-5名实习指导教师,具体操作方案由教材教法教师依据本专业特点总体设计,在学院统一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完成院内实习任务。
2.院外实习。由各系负责、教务处协助,按30-50名标准(各学科学生总数)分派实习生前往各实习基地,并在各系选派指导教师基础上统一指定院外带队教师1人,负责实习任务的落实、协调和管理。
三、 教育实习内容和要求
(一)教育工作实习
1.熟悉教学大纲,了解新课程标准和评价指标,钻研教材,准备3-4个教案送指导教师审查,校内试讲不少于6节,校外试讲不少于4节、上课不少于2节。
2.实习过程要互相听课,准备阶段听课不少于10节、见习阶段听课不少于8节、实习阶段不少于6节,且均须记好听课笔记,作为课后评课、议课依据;理科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一次实验指导课的实习。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1.了解实习学校和班级工作,熟悉并尽快认识学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班级工作计划,协助原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和品德教育工作。
2.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走访学生家长1-2名,调查了解2-3名不同类型学生,收集相关材料并在个人实习总结中反映出来。
3.在原班主任指导下,主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一项班级课外活动。
四、教育实习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工作
1.各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制定本系实习工作具体执行计划,确定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召开指导教师会议,研究实习工作,做好参加实习师生的思想动员、实习分组工作。联系并确定实习学校、实习年级、实习课程和试教、试作内容。
2.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学习教材、研究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并在此基础上编写教案。
3.组织试讲
①小组试讲。由指导教师统一安排,组织试讲和评定学生试讲成绩,试讲合格者参加班级试讲。对试讲不合格学生,按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及时修改教案,再在小组进行试讲,直到合格为止;
②班级试讲。右各系(中心)统一安排时间,系教学主任和班主任参加听课,评定学生试讲成绩,合格者才能正式参加院外实习。微格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见习阶段
1.课堂教学
①听取学科指导教师关于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专题讲座,熟悉课堂教学实际,要随堂听课8节以上,协助学科指导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进一步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
②自觉接受指导教师指导,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教学工作中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方法设计和课型结构的选择,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③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修改2-3试讲教案,送指导教师审定,第一次上课之前,必须进行试讲,经学科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合格,方能上讲台。
2.见习班主任
①听取原班主任工作情况及班级情况的介绍(或专题讲座),熟悉学校和班主任日常工作各个环节,尽快认识学生;
②见习1-2次班级各项活动;
③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实习学校的要求和学生年龄特点,拟定见习班主任工作计划,拟定课外活动方案,送班主任老师审批。
(三)实习阶段
①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熟练运用普通话教学和合理板书,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上课时要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意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有条件的学校,实习生可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
②课后要进行讲评,对每位实习生集体讲评不少于二次,从教学目的、内容、方法、效果和备课情况等方面,先由实习生自我分析,再由实习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共同提高;
③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上好公开课(或试讲)、参加教研组活动,在活动中努力培养和提高教学能力。
①按工作计划,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进行集体或个别教育工作,走访1-2名不同类型的学生;参加班级例会;
②在班主任指导下,主持召开主题班会、组织一项班级课外活动。
㈣总结阶段
1.实习生要写出个人的全面总结(不少于3000字),包括主要收获、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撰写教育调查小论文(不少于2000字)。实习总结要在实习小组会进行报告和评议,并推荐优秀实习生在班级报告,将实习总结交系实习领导小组。
2.指导教师要评定实习小组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要写出小组实习工作总结,包括小组学生实习总体情况、典型事迹、带队经验、今后实习工作建议、有关专业培养规格等方面意见和建议,交系实习领导小组。
3.各系实习领导小组核定实习成绩,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和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扬先进。
4.各系要注意搜集、保存实习必要材料,如总结、教案、录音等典型材料,作为以后实习提供依据。
五、成绩考核要素及办法
1.评定要素。教育实习成绩评定是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全部工作与表现的综合评定,评定实习成绩,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两大方面。
2.实习办法。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生过程中,应及时准确记录每个实习生实习情况,依据评分要素和标准由系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实习学校原班主任老师进行初评,分别占总成绩的40%、35%、25%,实习总成绩由系实习领导小组评定。
3.记分原则。教育实习成绩以五级记分制,即优(90-100)良(80-90)、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实习成绩评语载入学生学籍答案,实习成绩不及格学生不准毕业,按结业论处。
六、实习生纪律和要求
1.服从院、系和实习学校的领导,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实习生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应及时请示汇报,必须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以为是、私自做主;
3.实习生要以人民教师应有的师德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刻苦学习、生活简朴,衣着整洁大方,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做学生表率;
4.实习生实行坐班制,不得迟到、早退,在实习学校住宿的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制度;
5.实习期间,原则不得请假,病假要持校医院的医生证明。由于特殊原因需请假,须办理有关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批准,请假1天,由实习学校教导(务)处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系实习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由带队教师转我院教务处备案;
6.实习生实习期间,要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设施,需动用实习学校的物资,应征得实习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要及时汇报并照价赔偿。
7.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生,指导教师应当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态度又不好的实习生,指导教师有权建议实习领导小组停止该生的实习,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必要学籍处分。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领导组成员为合肥市教育局、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各系、实习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教育实习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系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系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系领导、教材教法教师、教学秘书、班主任(或辅导员)组成。
3.实习小组,各系按10-15名实习学生划分一个实习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二)主要职责
1.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教务处)
(1)全面领导教育实习工作,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确定实习工作日程,统一安排实习工作,审查经费预算,印制有关资料。
(2)审查各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工作,研究和处理教育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和总结教育实习工作,决定改革教育实习的重大措施。
(4)有关协调工作。
2.系实习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本系的实习工作。联系实习基地,制定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实习日程,做好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2)编定实习小组,选派实习小组长,配备指导教师。
(3)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严密组织实习工作,严格评定实习成绩,认真做好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优等工作。
(5)组织各教研室负责人参加实习生的实习活动,收集反馈信息,改进本系的教育、教学工作。
3.指导教师
(1)向实习生介绍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指导实习生备课和试讲、审批教案。
(3)听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和课外活动实施方案。
(4)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和课外活动实施方案。
(5)严格、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
(6)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全面负责。
校外指导教师除了要尽到以上6条职责外,还必须安排好写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见习工作,并负责检查落实,有不落实的应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
4.实习小组长
(1)协助指导教师组成小组,同学集体备课,试讲和互相听课,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2)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小组同学的情况和要求。
(3)记录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实习生纪律和出勤情况等。
八、教育实习验收与表彰
实习结束后,学院对各实习结果进行全面验收,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今后的教学改革提供决策,验收主要内容如下:①各系实习工作计划和总结;②双方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和对实习生的评语;③实习生的听课纪律、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个人实习小结;④实习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评定表。对在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予以表彰。
上一条:合肥师范学院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合肥师范学院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