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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和鼓励学生发挥潜能开展跨学科专业学习,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学校决定组织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读形式
(一)微专业。修读其他专业领域所需的核心课程群,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的学习形式。
(二)辅修专业。跨专业大类修读另一本科专业的主要课程,对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的学习形式。
(三)辅修学士学位。跨学科门类修读另一本科专业,达到学校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学校颁发另一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学习形式。
二、专业开设情况
专业名称
开设形式
招生面向
开设校区
招生宣讲安排
数学与应用数学
微专业
理、工、经管类专业二、三年级学生
视招生人数确定开设校区
另行通知
财务管理
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微专业面向非毕业班学生,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面向一、二年级学生
人工智能
非毕业班学生
滨湖校区
10月16日14点,滨湖校区博学楼A106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光伏储能工程)
理工科非毕业班学生
锦绣校区
10月16日15:30锦绣校区逸夫楼A104
制药工程(高端制剂与药用辅料)
10月16日15点,滨湖校区博学楼A106;
10月16日15点,锦绣校区博约楼101
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数多于30人方可开班,辅修学士学位人数多于40人方可开班,辅修学士学位达到开班条件的,该专业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数不限,均可开班。
三、报名流程
报名学生应学有余力,只限修读一个专业,被录取后,不得退选,不得转专业。10月14日-23日,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按照“辅修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加入QQ群:757778764,群内发布教学安排通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授课时间。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实行单独编班,利用双休日、晚间、寒暑期集中组织教学,课程考核原则上留考至下一学期期初。
(二)证书发放。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具备毕业资格且获得规定学分的,由学校颁发合肥师范学院微专业、辅修专业证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获得规定学分,且主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归属不同学科门类,由学校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100元/学分,每学期开学后一次性缴纳本学期所修读专业学费。
未尽事宜,请致电:63836081,联系人:陈家宝。
特此通知。
附件:1.各专业简介
2.辅修报名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2024年10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4年合肥师范学院蓝桥杯程序设计竞赛校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