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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编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的通知

编辑:沈瑞芮  核稿:赵朋  终审: 钱立青   时间:2024-12-07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成教学任务

专业执行计划按学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生成,默认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全部开课。12月10日前,确不开课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提交“不开课申请”;课程确需异动的,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更新执行计划。12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开课计划的审核,生成教学任务。

二、填报教学任务

生成教学任务以后,各开课学院统筹安排教学任务,进行合班、分组,填报起止周、任课教师、开课教研室等。需要分组授课的实验课程,根据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及教学安排,填报实验分组安排表。

三、编排课表

(一)编排进度。对于涉及班级、专业较多的课程优先排课,具体编排进度如下:

完成时间

课程名称

开课单位

备注

12月5日-12月11日

实践周课程

各二级学院

见习、写生等

12月11日-12月15日

大学体育

体育科学学院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通过四级修读拓展课程

思政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按照行政班排课

12月16日-12月18日

数学类课程

数学与统计学院

在专业课时间排课(按照2+2或2+2+2进行编排)

大学物理类课程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在专业课时间排课

教师教育类课程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小课时课程需要统筹安排

书法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人工智能概论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2月19日-12月25日

专业课程

各二级学院


12月25日以后

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排在晚上或周六(集中安排在1-10周)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就业创业工作处


选课课程

相关学院

通识选修课程等

(二)公共课排课时间。公共课包含大学体育、大学英语、思政课、人工智能概论、计算机类课程,排课时间为“两节+两节”形式排课,前三类课程交叉排课。

2024级公共课时间段

周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1-2节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3-4节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5-6节

滨湖体育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体育课

7-8节

滨湖体育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体育课

2023级公共课时间段

周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1-2节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3-4节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锦绣体育课

滨湖公共课

5-6节

锦绣公共课

滨湖体育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7-8节

锦绣公共课

滨湖体育课


锦绣公共课

滨湖公共课

(三)排课节次。课程教学编排在第1-18周。1-2节、3-4节、5-6节、7-8节、9-11节为独立的授课单元,技法类、实践类、实验类课程同一班级一天不得超过4节,其他课程不允许4节连排;不得1-3节、2-4节、5-7节排课;周学时为4学时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专业课程隔天上课的应安排在同一授课单元,如“周一1-2节+周四1-2节”或“周二3-4节+周五3-4节”以此类推。

(四)编排要求

1.周一下午、周三上午多为学校会议时间,各二级学院领导不安排教学任务;

2.周三下午(5-8节)为学生校园活动及教职工学习时间,全校师生不安排教学任务;

3.周日不排课,晚间及第1-10教学周六可编排实验、实践类课程,第11周教学以后周六不排课,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法定节假日及运动会、期中考试期间不排课;

4.毕业班课程教学应相对集中,原则上早结课、早考试;

5.班级课表周中上午、下午首节不得空堂,教学班人数与教室容量要尽量吻合,同一班级原则上考虑同一地点或者相邻地点排课。人数80人以上的教学班,优先选用阶梯教室;

6.多教师共同任教的课程,应明确每一位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

7.分组的实验课程须明确每一组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

8.见习、实习、写生、考查、野外实习等需外出集中教学的实践课程,应明确集中实践周次并编排在课表中;

9.各二级学院对课表安排的合理性进行检查、优化;

10.课表编排结束后,二级学院打印各班级课表,经教学副院长审查签字后,于12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外出集中实践教学的课程应早谋划、早部署,提前明确集中实践周次、地点,未明确外出实践周次的,实践时间原则上为校历第17、18集中实践周。未按统一要求,实践教学与其他课程教学冲突,导致大范围调停课,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级职称教师须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并且至少主讲1门课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高级职称教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填写《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对本学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年度的考核的指标。

(三)课表编排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肃排课纪律,杜绝人为干扰,综合考虑教学要求及任课教师工作量,教师要服从教学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合理要求,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时间要求,有序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分组安排表

2.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5日

  • 附件【附件1:实验分组安排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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