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企业实践研修的通知

编辑:沈瑞芮  核稿:王道平  终审: 钱立青   时间:2025-01-10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教师实践研修促进教师转型发展和提升广大教师服务我省,尤其是合肥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能力,拟开展2025年度教师企业实践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一)个人申请、按需派遣‌:教师企业实践研修应坚持个人申请、按需派遣的原则,确保教师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需求和兴趣选择实践岗位,并在实践中能够学以致用,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二)岗位对口、提升能力:教师实践研修的岗位应与教师的专业或任教专业对口,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实际,明确企业实践研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三)签约派出、明确任务‌:教师在企业实践研修前应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实践研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实践研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统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为前提。‌

二、申请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企业条件

教师申请实践研修的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企业或事业单位。原则上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及研究院、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合作企业或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及其他符合产教融合的企事业单位。涉及的产业、行业在安徽省内区域产业链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等。教师至中小学(幼儿园)实践研修参照《合肥师范学院选派优秀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挂职交流实施意见》执行。

四、研修时间

不少于6个月。2023年、2024年教师已在教务处备案的寒暑假期间的企业实践研修可计入当年总时长。

五、申请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本院教师人数15%制定本单位年度派出计划,严格审核教师实践研修企业资质及教师研修任务,汇总《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教师填写《教师企业实践研修申请表》(附件2)及《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任务书》(附件3),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三)《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教师企业实践研修申请表》(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任务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教师企业实践研修协议一份,各二级学院汇总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1月16日中午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知楼404),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提交。

(四)二级学院将上述材料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教师方可赴企事业单位研修。

六、管理与考核

(一)教师在企业实践研修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承担企业工作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应积极参加实践研修单位生产、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经营管理、合作研究等工作。

(二)二级学院要与企业进一步落实具体细节,以保证实践质量与效果。实践研修教师不得随意中途变更研修企业和研修时间。

(三)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教师实践研修的过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教师实践研修情况进行督查,做好教师企业实践研修校内报告的组织及实践研修成果考核工作。企业实践研修结束后,教师应填写《教师企业研修考核鉴定表》(附件4),并将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报告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学校将于2025年7月、2026年1月对教师实践研修成果进行考核。

(四)企业实践研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

1. 取得以下1-7中的1项成果且取得8-9中的1项成果即达到“优秀”等次:

(1)与企业合作,成功完成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代产业学院等二类及以上省级教研项目立项;

(2)与企业联合出版教材1部(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或联合企业编制地方、行业、国家标准1个;

(3)实质性地推动校企合作,建立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基地年均实习人数超过10人,落实我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

(4)产学研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或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整合学校企业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

(5)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现每年不少于10人的论文来源于企业实习实践,且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立项1项。

(6)与企业合作,指导学生利用相关成果实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或指导学生获得A类赛事国家级奖项三等奖以上。

(7)与企业合作,发表三类以上教研论文;

(8)主持人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攻关,获得挂职单位委托研发、咨询类横向课题,到账研究经费理工科40万元以上,文科及艺体类20万元以上;

(9)省级科技奖1项或科研成果转化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2. 取得以下1-4中的1项成果且取得5-9中的1项成果即达到“合格”等次:

(1)与企业合作,获得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三类及以上省级教研项目立项;或产学研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

(2)实质性地推动校企合作,落实实践基地年均实习人数不少于8人且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人;

(3)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现每年不少于8人的论文来源于企业实习实践;

(4)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立项1项;

(5)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攻关,获得挂职单位委托研发、咨询类横向课题1项,理工科不少于20万元,文科及艺体类不少于10万元的到账研究经费;

(6)与企业合作,指导学生利用相关成果实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或指导学生获得A类赛事省级二等奖,或B类赛事省级一等奖以上。

(7)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2项(均为第一位专利人),或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

(8)获批市厅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不含非竞争性项目),或市厅级科技奖1项;

(9)公开发表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或撰写咨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信息统计表

2. 教师企业实践研修申请表

3. 教师企业实践研修任务书

4. 教师企业研修考核鉴定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25年1月10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2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焓谷•晶宇杯”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