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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各级领导干部听课评课工作,及时反馈听课评课意见,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要求,请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将处级干部的《听课评课记录簿》或《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统一收取,并于7月4日(星期五)前交至行知楼411教务处办公室,联系人:苏怡。
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全体教师及辅导员的《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或《听课评课记录簿》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取,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
2.《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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