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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训练》课程是面向教师教育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教学技能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规范运用普通话的能力,使学生掌握教师教学基本技能。为深入推动《普通话训练》课程教学改革,科学组织教学,合理高效利用教学资源,努力在课程教学中落实因材施教教学理念,结合学生语言基础实际,我校于2012年全面推行《普通话训练》课程分级教学改革。为规范该课程分级教学实施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学生语言规范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使学生掌握一般口语交际基本技能,达到规定的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
二、总体原则
根据学生语言基础,分为A、B、C三个层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通话教学工作。
三、实施对象
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师范生)。
四、实施方案
(一)分级办法
《普通话训练》课程分级教学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承担。《普通话训练》开课前一学期完成普通话水平模拟测试(机测)。模拟测试成绩在82分以上(含82分)的学生为A级;模拟测试成绩在80分—82分(含80分)的学生为B级;模拟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学生为C级。
(二)教学组织与教学内容
《普通话训练》课程分级教学及建设工作由文学院落实。
A级学生可免修《普通话训练》课程,直接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并鼓励选修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中相关课程。
B级学生采取“1+1”即自我练习与教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学习。采取有针对性的学习与训练,通过语音训练、纠正发音中的难点音、强化普通话语音知识以及开展综合训练项目和拓展训练项目来加强学生运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际的能力。
C级学生采取全程的课堂教学与辅导开展课程学习。教学内容侧重语音知识和语音规则,使学生了解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元音、辅音等语音规则;训练基本发音,使之掌握发音方法,循序渐进地进行普通话训练。
普通话B级、C级教学班级人数为50人左右。
(三)教学方法
1、精读多练。口语训练要多于理论教学;训练形式可采取教师标准示范、对比练习、听辨练习、实战训练、学生分组强化训练等。
2、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相结合。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学生语言类比赛项目,做到“课堂有所讲,课外有所训,以讲带训,以训促讲”。
3、听说结合。既要让学生能开口讲,又要让学生能听辨音。
(四)教学条件
普通话训练与模拟测试实验室面向学生定期开放,服务于普通话课程的教学与学生的日常练习。
(五)教学考核与成绩记录
鼓励各级学生在课程结束前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通过省级测试的学生可直接免修课程,学生须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向课程主讲教师提供省级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可直接认定为该生《普通话训练》课程成绩;对未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乙等的学生,任课教师以过程性评估为主,成绩可以采用平时成绩(20%)+口试(30%)+笔试(50%)的方式合成,原则上不高于通过省级测试学生成绩。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文学院负责解释。
(校教〔201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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