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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认证理念,切实发挥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作用,全面提高和保障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文件(2023 版)的通知》(教评中心函〔2023〕93 号)精神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 版)》要求,现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改专业
根据学院历年来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通过专业情况表(附件 1)开展相关认证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已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化学、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
(二)已完成进校工作的专业:美术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认证过程中专家组提出的问题,瞄准产出导向的评价改进机制等薄弱环节,明确改进工作目标与任务,落实各项改进工作。
(二)强化主体作用。通过认证状态的持续监控,使学校和专业加强质量意识,发挥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建立质量保障机制,保证制度执行落实,最终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三)注重整改实效。相关二级学院要按有关要求,真动真改,并留存、整理必要的过程性及结果性证据,提高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三、专业整改工作要求
(一)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在接收《认证报告》后,专业按照认证整改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对认证报告的主要问题、改进目标、措施以及计划和专家离校以来的初步改进情况,并在有效期内的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
(二)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生物科学专业按照整改要求在有效期内的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
(三)化学专业按照整改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提交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准备接受 2024 年中期审核,并在有效期内的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
(四)美术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按照整改要求及专家反馈意见,初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相关整改工作。
(五)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模板、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持续改进证据清单等详见附件 2。
四、整改工作检查安排
(一)整改工作检查内容。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相关专业持续改进工作及整改材料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专业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和覆盖面,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意见、专业整改方案,检查组现场查看专业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及支撑依据、存在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等。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并督促按期整改。
(二)整改工作检查时间。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对化学、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生物科学 4 个专业进行集中汇报检查;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对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2 个专业进行集中汇报检查;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对小学教育、美术学、思想政治教育 3 个专业进行集中汇报检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院历年来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通过专业情况表
2.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 版)
合肥师范学院
2023 年 11 月 17 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迎评建设推进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