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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校教〔2013〕5号)文件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督导团相关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本科教学
1、试卷。重点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批阅规范情况、平时成绩(过程性)支撑材料收集归档情况、试卷分析的撰写情况等。
2、教研室工作。检查教研室新学期工作计划与上学期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集体备课、听评课、教案评议、教学改革等情况。
3、实验教学准备情况。实验常规教学材料准备、实验教学运行、新开实验试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论证、开放实验室的计划安排等情况。
4、听课评课情况。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听课评课记录簿,重点检查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的听课记录簿。
5、课堂教学情况。抽查教学秩序,随机开展听课评课活动,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早退、无故调停课情况。
6、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9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专项检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开题情况。重点检查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来源、科学性、专业性,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吻合性及学生选题、开题的规范性等。
(二)研究生教学
1、教学实习情况。检查2016级研究生教育实习的实习手册、实习教案、导师指导记录、教学技能视频光盘等材料。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检查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材料,即《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论文中期检查考核表》。
3、试卷及其考核材料。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批阅规范和成绩合成情况;检查作业、课程论文、考勤等平时成绩支撑材料。
4、教学材料及其归档情况。主要检查本学期2017级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检查上学期教育见习、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学术活动等实践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
5、研究生导师指导情况。检查校内外2017级研究生导师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记录表》,查看指导内容和指导次数。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各院(部)根据《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本文件的要求先行自查,在检查组检查时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
2、各院(部)需提供《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附件2),检查组将根据统计表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进行检查。
3、各院(部)需收齐听课评课记录簿,检查组将随机抽取部分教师的听课评课记录簿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2、《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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