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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校教〔2013〕5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校领导、督导团、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工作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集中阅卷及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等情况;检查期末考试监考纪律及学生考风情况。
三、检查时间
根据各院(部)集中阅卷时间进行检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部)根据《关于规范“三期”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先行自查。
(二)各院(部)在集中阅卷前将集中阅卷安排报质评处。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8 年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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