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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检查的通知

    编辑:张莉  核稿:马强强  终审:钱立青   时间:2023-05-09  点击: 次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校教〔2019〕1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二、检查时间

    5月9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各二级学院答辩工作安排确定。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成员的构成、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情况、答辩秩序、学生汇报、教师提问和记录、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至少于本学院答辩时间前一周,将本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27989407@qq.com。

    2.各二级学院需对本学院每个答辩小组的答辩过程进行自查和评价,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情况评价表》(附件2),于答辩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

    3.学校将组织检查组以旁听形式随机抽检答辩过程,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提交的答辩安排开展答辩工作,加强答辩工作的规范化组织和实施,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情况评价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 附件【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情况评价表.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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