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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簿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级领导干部听课评课工作,及时反馈听课评课意见,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校教〔2014〕20号)要求,请各单位、部门将处级以上干部的《听课评课记录簿》或《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统一收取,并于6月26日(星期一)前报送至行知楼406教务处办公室。
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全体教师及辅导员的《课堂教学情况记录簿》或《听课评课记录簿》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取,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第17周课表
2.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第18周课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及相关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