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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落实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结合学院近期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教务处、院教学督导团、教学质量管理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考核。检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阅、
平时成绩(过程性考核)评定是否规范;试卷命题和过程性考核质量,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期末考试内容和过程性考核内容能否支撑课程目标达成,能否体现结合实践、专业前沿知识学习成效以及学生对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考核等。重点检查音乐、体育、美术相关技法类课程的考核材料;重点检查试卷不及格率较高的课程(需要二级学院在自查表中进行汇总统计),及其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规范性。
(二)课程目标达成、课程考核结果反馈与改进情况。检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课程考核结果反馈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4 9号)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合肥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和课程试卷分析报告问题持续改进一览表》《合肥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课程考核结果反馈情况一览表》,根据两个一览表反馈内容,抽查相关课程的达成度报告及课程反馈的支撑材料(反馈现场图片等)。
(三)教育实习。检查校内外实习的过程性考核评价材料、实习指导教师听课评课及指导学生情况等。
(四)非师范生实习。查看实习动员与总结材料、实习相关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抽查分散实习申请、审批材料;抽查实习手册等。
(五)听课评课、实验教学准备、教研室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等。检查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评课、教研室工作落实情况、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工作日志)、本学期实验教学准备等工作的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9月23日至2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先行自查,在检查组检查时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附件2)。
(二)各二级学院需提前对教学资源保障、课程考核、课程目标达成与课程考核结果反馈、教研室、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实验教学、教育实习、听课评课等材料进行自查,做好问题的反馈和整改,在检查组检查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2.《合肥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