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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学校在行知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院长方东玲教授主持。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处、教务处分别对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硕士学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情况。依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方案,经与会委员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授予1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8人普通本科学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副院长周端明要求,要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主动作为,完善学业预警制度,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成长和成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院长方东玲宣布了审议结果。她指出,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她要求,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工作,要多措并举,严在平时,细在平常,优化学位授予工作流程,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教务处 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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