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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保障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前期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调研结果,结合线上教学实际,现将本学期课程线上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一)考查类课程:即日起至6月21日(校历第18周前);
(二)通识类课程:6月22日-28日(校历第19周);
(三)专业类课程:6月29日-7月5日(校历第20周)。
二、考核方式
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评估线上考核的可行性,拟定考核方式及考核形式,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线上考核,不能进行线上考核的课程可留考至学生返校后。
三、试卷命题
试题应符合线上考核的特点,难易适中,减少常识类知识点考查,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综合性要强、富于创造性,可采用综合设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问答题或小论文等题型,有条件的课程可使用试题库进行命题。
四、命题审核
各二级学院按命题教师自查、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查、院(部)审核的程序,对试题进行审核,并督促不符合线上考核要求的试题及时整改。
五、平台建卷
任课教师可在超星学习通、雨课堂、讯飞AI考试系统等平台采用模板导入或手动添加进行建卷,使用自动组卷、随机问题、打乱题序等功能,让试卷具有差异化,任课教师须提前一周完成线上考核的建卷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对任课教师平台建卷情况进行审核,教务处将于第16教学周前组织相关平台的线上考核培训。
六、组织考核
各二级学院须提前组织教师学生做好考试平台的测试与演练,确保在线考核的实施效果。考试过程中任课老师担任在线监考,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线上考试情况登记表》。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限制不具备完成线上考试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
七、试卷批阅
线上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完成试卷批阅,线上阅卷要求可酌情简化,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批阅细则,同一学院务必保持统一。
八、成绩录入
按照“过程有记载、评分有依据”,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线学习时长、作业、提问、测试等,做出合理评价,在6月21日(第18教学周)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授课教师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和卷面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合成课程总评成绩,在7月19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
九、资料存档
教学记录、学生答卷、任课教师批阅痕迹、考核得分等可从考核平台批量导出,任课教师应确保课程考核资料完整与规范,并由所在学院统一刻盘保存备查。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考核模式审核备案表》,可适当提高过程性考核比例,但终结性考核占比不得少于30%;各二级学院按规定填写《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十、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拟定本学期课程线上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课程线上考核的实施工作,加强试卷的保密和保管,严防发生试卷泄密事故;请各二级学院在考前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倡导诚信应考,杜绝考试违纪情况,营造良好的线上考试氛围;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告知学生考核方式、时间,督促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设备检测;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可视情况对学生组织抽考、测验,了解线上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及在线考核质量。
请各二级学院在6月10日前将《线上考核实施方案》报备教务处,需教务处协调考试时间的请备注说明,7月20日前将《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报备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致电63836081,联系人:陈家宝。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平台在线考试平台操作指南
2.《合肥师范学院线上考试情况登记表》
3.《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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