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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8-02-27  点击: 次

各相关单位: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26号),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获得省级、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须提交纸质材料并合装成册,同时,一至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教学成果奖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知楼403,电话:63813895),电子版发送至23858212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2月27日

  • 附件【附件1:教育部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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