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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8-02-27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18〕2号)》文件精神和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开学工作有序,教学运行规范、稳定,现对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一)报到时间

1、2月28日学生开学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2、学籍异动学生于2月28日到学院及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注册要求

1、注册程序。未欠费学生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费注册(补注册),欠费学生凭学生证到财务处补缴所欠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学院申请补办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2、注册管理。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起止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6日。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做好学生注册登记工作;对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没有请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对无正当事由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原则上劝其休学或退学;不服从劝说又拒不改正的学生,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材料于3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处理结果统一下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2017级新生转专业工作

需要考核专业考核命题由转入学院负责,试卷于新学期上班第一天(2月27日)11:00之前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印制。转入专业考核将于3月2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考核专业及方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将于考核后一周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符合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二、教学基本条件准备

请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后勤处、信息技术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等)按职能分工,认真落实新学期各项教学基本条件保障工作。教务处重点做好“三教”(教师、教材、教室)落实;后勤处重点做好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照明、电力等教学设施保障工作;信息技术中心重点做好多媒体教学设施、扩音器等检修工作;实验实训中心督促做好微格教室、实验室、基地等实践教学设备检修和准备工作。

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应检查、确认相关教学场所、设施能否满足开学教学需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报学校统筹处理。

三、教学安排落实

1、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学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核查“三教”是否落实到位。教学秘书要认真核对课表,重点核对本单位教师、教室和班级的上课时段、校区、教师、教室等是否冲突,教室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及时发布核对无误的课表及班级点名册等材料;提醒授课教师网上确认本人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上课准备。各教学单位做到学生、授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任务明确、材料清楚,保障第一节、第一天、第一周课程教学规范有序、运行稳定。

2、各教学单位督促任课教师做好备课、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考核模式备案表填报等教学准备工作;并要求教师于新学期上课第一天(3月1日)提交各项教学材料,同时做好教学材料的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任课教师上课时应坚持“五带”。

3、根据《关于规范课程考核试卷管理的通知》(教学〔2016〕26号)要求,各教学单位应要求做好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回收、整理和装订工作,确保试卷清单与试卷装订册(实物)一致。

各教学单位于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期课程成绩统计表、试卷分析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备案。

4、新学期教材将于2月28日报到当天统一发放,届时各学院按教务处要求,由辅导员(班主任)带领相关专业学生有序核对、领取教材,避免错漏和迟延,保障学生上课前领到教材。

四、作息时间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作息时间具体见附件。

五、学期补考

各学院应通知学生网上查询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通知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认真复习,做好新学期补考准备。新学期补考原则上于开学第三周进行(另行通知),专业类课程由相关学院组织补考,通识类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落实;所有补考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录入教务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

  •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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