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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普高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7-11-24  点击: 次

各学院:

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是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之一,因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教育局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春季高考体检任务较重,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和合肥市体检站协商,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定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普通本科、专升本科毕业生;暂未获得《合格证明》的毕业生也可自愿参加本次集中安排的体检。

二、体检安排

学院

体检时间

体育科学学院

12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10:30)

生命科学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10:30)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10:30)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10:30)

教师教育学院

12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10:30)

艺术传媒学院

音乐学院

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10:30)

计算机学院

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8:00-10:30)

外国语学院

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20-16:00)

文学院

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10:30)

 

 

 

 

 

 

 

 

 

 

 

 

 

 

 

 

三、体检要求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按照体检安排时间自行到合肥市体检站参加教师资格专项体检。体检时须向体检站交纳体检费用110元,领取“体检表”填写相关信息,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自带),按照要求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在“体检表”中,“单位”一栏务必写上学院、专业、学号、层次,以便后期进行体检表分拣。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体检表交到体检站(个人不得带回),由教务处统一取回分发到各学院;填写不清的,自行查找、补正。

2.体检前,各学院应安排1名教师负责带队体检(11月28日前将带队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发到邮箱435195590@qq.com)。学院应教育学生在体检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告知学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饮食保持清淡,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3.合肥市体检站地址:六安路68号(合肥市公安局对面)院内,电话62610039。

五、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事宜,待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密切注意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和“合肥教育网”信息。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17年度下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级新生军训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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