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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是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之一,因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教育局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春季高考体检任务较重,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和合肥市体检站协商,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定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普通本科、专升本科毕业生;暂未获得《合格证明》的毕业生也可自愿参加本次集中安排的体检。
二、体检安排
学院
体检时间
体育科学学院
12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10:30)
生命科学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10:30)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10:30)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10:30)
教师教育学院
12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10:30)
艺术传媒学院
音乐学院
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10:30)
计算机学院
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8:00-10:30)
外国语学院
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20-16:00)
文学院
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10:30)
三、体检要求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按照体检安排时间自行到合肥市体检站参加教师资格专项体检。体检时须向体检站交纳体检费用110元,领取“体检表”填写相关信息,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自带),按照要求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在“体检表”中,“单位”一栏务必写上学院、专业、学号、层次,以便后期进行体检表分拣。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体检表交到体检站(个人不得带回),由教务处统一取回分发到各学院;填写不清的,自行查找、补正。
2.体检前,各学院应安排1名教师负责带队体检(11月28日前将带队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发到邮箱435195590@qq.com)。学院应教育学生在体检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告知学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饮食保持清淡,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3.合肥市体检站地址:六安路68号(合肥市公安局对面)院内,电话62610039。
五、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事宜,待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密切注意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和“合肥教育网”信息。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17年度下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级新生军训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