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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学校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对2017级新生(专升本除外)军训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11月20日(校历第12周,星期一)至27日((校历第13周,星期一)新生(专升本除外)军训,军训期间所有课程停课;
二、因军训停上的课程原则上顺延,因特殊情况导致所缺课程无法顺延的,请相关授课教师于学期结束前自行补课,并将补课方案按程序报备教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将以上教学安排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及授课教师,保证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届普高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举办联盟高校第一届移动教学大赛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