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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规定》(校教〔2016〕37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刘铭传学院组织终审等审核环节,学校决定组织李好等6位同学赴台湾铭传大学为期一学期交流学习活动,赴台时间为2017年3月-7月。
公示期11月28日-12月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在公示期内送到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刘铭传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63813890;62836259;63824612;63828647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刘铭传学院 监察室
2016年11月28日
交流学习学生公示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所在学院
李好
女
1506471045
15级财务管理(中美合作)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新妤
1506471041
刘磊
男
1506421006
15级经济学班
慈磊
1511441015
15级生物科学(中美合作)班
生命科学学院
诸琳
1501431047
15级编辑出版学1班
文学院
姜刘晨
1504481001
15级视觉传达设计(中英合作)班
艺术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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