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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科学引用文献资料,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采用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时间
5月5日-5月28日(校历9-12周),各单位按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将被抽取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于答辩前3天提供给教务处,本次检测结果作为审查答辩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一)检测方式
教务处对各单位按照不低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篇数10%—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
(二)检测要求
被检测论文应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格式应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doc”,例如“2009010101+张三.doc”;全部检测毕业论文(设计)word版文档,应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以年级、层次、专业建立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检测标准
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标准为:相似比≤30%。
(二)处理办法
相似度(整篇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学生论文(设计)为不合格,取消答辩资格。学生或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终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检测报告出具后3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申诉,单位根据申诉内容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检测单位提出并报送学校审批。经申诉鉴定论文相似比仍大于30%的,取消该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对因上述情况而取消答辩资格者,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后(一般不低于一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安排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指标分配及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班总补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