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14〕51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启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要求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于2014年11月启动,于2015年5月底结束。各学院应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完成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其中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工作应于2014年12月完成。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力求有利于学生巩固、深化、扩展所学知识,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创新意识、科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设计能力在撰写过程中得到培养和训练。
2、选题应密切联系教学、科研、生产、建设等实际,提倡学、研、产相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须达到毕业论文总数的50%。。
(3)题目的深度、难度和广度适当,本科生通过努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潜能。
(二)选题程序
1、各教学单位应加强题库建设,注意对教师、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等实践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一定数量的“真题”库供学生选择。
2、选题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拟定后,经教研室审核、学院组织审定后执行。学院审定应吸取行业企业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可采取匿名审定等方式进行。
4、学院汇总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一览表》报教务处备案。
三、开题准备
(一)学生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选题意向,联系实际,深入社会及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积累第一手资料。
(二)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现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
(三)学生在实习实训、实地调研和文献检索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安排撰写开题报告,申请开题。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总次数原则上不少于5次;
(二)学院答辩委员会在评定最终成绩时应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分,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总评成绩,确定等级(五级制)。
(三)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成果若能公开发表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或申请获批国家专利,可免于答辩,成绩直接认定为优秀。
(四)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将“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一览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逸夫楼部分课程上课教室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