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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要求,为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现就2014-2015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主讲教师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本校教职工;学校聘任兼职教师;合作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专家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原则上需要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高等教育课程。
3、对开设课程有比较系统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课程内容要求
1、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出发点,着眼于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实践技能及应用能力培养。
2、精选内容,精心设计。提倡网络教学资源,精选知名专家、学者教学视频,辅助通识选修课教学。
3、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名称应规范,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4、以慕课的形式开设通识选修课(目录见附件8)。2014-2015年第一学期全校试点开设8门MOOCs课程,其中部分课程受到广大师生喜爱。下学期学校继续鼓励该类课程开设,各教学单位须按课程的专业属性,学院推荐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门,教学部推荐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门,学校审核遴选其中20至25门课程面向学生开设。
二、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年推荐通识选修课程门次应不少于本单位在职人数的20%,推荐课程开设门次及质量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1、2013、2014年校提升计划资助课程(具体课程见附件1);
2、通识选修课程库中已有选修课程(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
3、开设新课程。通识选修课开设新课须填写纸质《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附件2),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入库。
所有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需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并打印纸质《开课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审核、留存。各教学单位填写《2014-2015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于11月17日报送教务处。
(二)教师网上确认
开课教师于11月10日至11月17日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课程确认:课程名称;周学时3.0-0.0、起始周03-13周、教学班容量(30到100人)、上课校区等要素;“面向对象”和“禁选对象”只须选写“禁选对象”,选择学院或某专业即可,无须选择班级;为了方便学生了解课程,“课程简介”不能为空(120个以下字符)。
三、学生网上选课
拟开通识选修课程由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一)选课对象:所有非毕业班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课门数:限选1门。
(四)开课人数要求:选课学生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课。
(五)选课流程:见附件6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鼓励教授、副教授和其他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开设优质通识选修课程。
(二)各单位要加强选课指导,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选修通识选修课要达到以下要求:
1、文科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2、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3、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2014年校提升计划资助课程(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
3、合肥师范学院校通识选修课(公选课)开课申请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4、2014-2015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
5、教师网上确认流程
6、学生网上选课流程
7、通识选修课程目录
8、通识选修课幕课课程目录
教务处
2014年11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学校慕课课程学习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