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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3-04-11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201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可以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庐阳区教体局、经开区社发局协商,现就我校2013届普通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一)申报对象

2013届师范教育类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各专业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集体申报,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

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实习鉴定)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达到毕业要求。

3、身体状况

经合肥市体检站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报语文学科、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要求

(1)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学科要求

原则上申报毕业专业相同、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综合文科教育专业限选择语文、历史、地理或思想政治学科申报;教育学专业申请学科待合肥市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4月16日—4月18日集中网上报名。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时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登录所需密码。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合肥市庐阳区教育局”;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合肥市教育局”。报名确认点均选择“合肥师范学院”。

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版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显示成功)。登陆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txjd.jsp,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历图像照片使用,电子版照片要求:①照片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jpg格式。例如:张三的照片文件名为******************.jpg;②照片宽必须为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具体网上报名步骤说明见教务处网页。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确认时间:5月7日—5月9日。

确认地点: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

确认内容: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各院系,由学生所在院系根据提供的名单负责接收、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意见、签名等。各院系于5月15日前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科。

3、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按份装订,并在封面加盖院系公章,在申请表右上方写上学号和专业全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按要求填写,党政组织盖章均可);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务处组织统一复印);

(7)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统一使用毕业证照,两份《申请表》各贴1张,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学号、专业,留供证书用)。

(四)相关要求

1、材料建档。教师资格申报人材料由各院系负责建档。申报所需材料见档案袋封面。

2、资格审查。各院系在建档时要对申请资格严格审查。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审核《申请表》填写信息、身份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并分别在复印件上签署是否“属实”和本人姓名。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照片、《申请表》(两份放在一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单独存放;其它材料整理后装入申报人档案袋,档案袋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放。申报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另行通知,必要时请各院系派专人协同教务处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报送材料。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

非师范类专业应届生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和标准与师范生有很大区别,主要有:

(一)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合肥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合肥师范学院”。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确认点”选择“经济开发区受理点: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行政楼A—106室”。

(二)认定标准

除符合师范类学生一般申报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辅导员负责审核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属实”和本人姓名)。

2、“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与其“所学专业”相近;且必须参加“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申请人须在申报前自行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公安局对面,即六安路68号院内,电话62610039)参加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并在4月25日前自行取回《体检表》。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参照师范类毕业生流程操作。

2、申请人密切关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网站相关信息,按相关要求参加认定部门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须通过。

3、学校根据认定部门要求,协助开展工作。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名单由提供给各院系,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接收、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意见、签名等。各院系于5月15日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非师范类)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教务处报主管部门部署后续测试认定工作。

4、其它事项

非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较为复杂,未尽之处请咨询受理和认定教育局或教务处;教务处联系电话63836081,联系人郑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

1.网上报名表格填写相关解析

2.教师资格证申请网上报名步骤说明

3.《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样表)

4.《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非师范)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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