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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2-08-30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运行安排,老生将于9月1日、2日集中返校报到,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新生将于9月8日、9日报到。其中,普通专升本新生9月10日至12日入学教育,9月13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其他新生(含民族预科班)9月10日开始军训和入学教育,9月27日(星期四)正式上课。为“开好学,上好课”,保障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基本条件

学校暑期对部分教学设施进行了改造,对教学用房功能进行调整,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但是,新学期在校生班级变化较大,校区布局有所调整。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检查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重点做好实验室(语音室、机房)设备、多媒体设备、教室扩音设备等安装和维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重点检查多媒体设备、机房、网络等运行与维护情况;实验实训中心重点检查新学期实践教学准备情况;教务处重点核查教材征订、库房调整、教材验收和发放准备工作;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重点做好教室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等教学设施维修及交通车辆保障。各院(系、部)应主动查看教学相关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教学设施能够满足新学期教学需要。在准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特殊困难的,报学校统筹解决。

二、教学安排落实

新学期各院(系、部)在开课前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教师、教室、教材是否落实到位,确保上好新学期第一节、第一天、第一周课。教学秘书要认真核对课表,重点核对课表中涉及本单位教师、教室、班级的校区、上课时段、场所及容量等是否冲突,并及时将核对无误的课表发到任课教师和班级。任课教师要对本人承担教学任务核查确认,准备授课相关材料。

教师教学进度表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打印。各院(系、部)应在开学第二周内将教学进度表、考核模式审批备案表、新开课或新修订课程标准(含实践教学大纲)收齐,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在本单位存档,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生报到与注册

(一)老生报到注册

1、报到安排

(1)9月1日—2日集中报到。集中报到实行联合办公,参与联合报到单位有各院(系)、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报到时间为9:00—16:30,办公地点见附件。

(2)9月3日—7日后续报到。后续报到在单位办公室办理。

2、缴费注册

(1)注册程序。成功委托建设银行代缴代扣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院(系)报到,领取缴费票据并登记注册;代缴代扣费用未成功的学生,凭学生证到财务处缴纳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经批准缓缴学费期满的学生,凭学生证缴齐所欠费用后,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院(系)申请补办注册,激活并确认学籍。

(2)注册要求。老生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7日。对没有请假逾期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各院(系)应主动联系,查明原因;对无正当事由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注册的,原则上劝其申请休学或退学;对拒不服从劝说的学生,按照《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3、相关事项

(1)课表、成绩查询以及补考安排

各院(系)应在报到时通知学生查询新学期课表、查询上学期考核成绩、查询补考安排并做好补考准备;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教务处安排后另行通知,专业课补考由各院(系)安排;所有补考成绩应于开学两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补考结束后各院(系)须及时启动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2)教材领取与发放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按照教材发放安排(另行通知)领取教材;学生领取教材时,各院(系)应安排班主任(辅导员)维持秩序,指导本班级学生有序领取、分发教材。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各院(系、部)推荐教材验收教材,并合理安排教材发放。

教师用书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用书领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各院(系、部)报订实际,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用书领用申请表”领取;对于特别紧急的教学用书,经批准可自行购买,由教材管理人员验收后报销。

(3)教学作息时间和交通用车

新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见附件1。

9月1日、2日交通车安排为:三孝口校区发车时间7:10、8:20、13:30,锦绣校区发车时间11:30、17:00。后续报到交通车不另行安排,工作人员随乘教学或行政用车。

4、几点说明

(1)请各院(系、部)、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承担工作任务,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凡参加报到注册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脱岗。

(2)各院(系)应督促学生及时缴费注册,统计学生报到、注册信息,填报“报到注册统计表”;对报到注册期限内未办理注册的学生,填报“未注册学生情况表”。“未注册学生情况表”作为新学期学籍清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应于9月7日报送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老生开学工作时,要合理统筹,兼顾新生报到事宜。

(二)新生报到与注册

2012级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报到与注册工作另行安排,专文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

2.集中报到办公场地安排

3.报到注册统计表

4.未注册学生情况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二〇一二级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报到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秋季开学教材发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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