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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师范类2008级普通本科、2009级普通专科及2010专升本各专业将在本学期进行教育实习。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协商,决定本次教育实习安排在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11月18日期间进行。根据学院要求,所有本科生(非常特殊原因除外)必须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现将本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准备
请各系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普高学生教育实习暂行办法》,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实习计划,合理分配实习任务,安排院内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责任心强实习带队教师3-4名,确定各实习学校学生名单(各实习学校接收实习生数及地市接收顶岗实习生数将于近期下发),指定学生实习小组长。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及实习学校学生名单等材料于9月23日前送教务处。
二、实习时间
2008级普通本科各专业的教育实习时间为8周,其中院内实习为2周,从9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院外实习为6周,从10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1月18日结束。2009级普通专科各专业的教育实习时间为5周,其中院内实习为2周,从 9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院外实习为3周,从10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0月28日结束。
三、实习进程安排
㈠院内实习
⒈明确实习目标与要求。各系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学
习《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教育实习暂行办法》或《合肥师范学院普高学生教育实习暂行办法》,宣布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内容和方法,强调实习纪律,对实习生加强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充分做好实习前的思想、心理和物质准备。
⒉教学技能强化训练。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师范生专业技能技能训练与考核大纲》,教学技能强化训练环节采取学院统一举办专题讲座与各系分专业讲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将在院内实习期间邀请合肥市中小学优秀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技能训练的相关专题讲座,帮助学生了解中小学课堂教学。同时,各系应按照《2011年教育实习师范生教学技能模块化训练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系承担的相关技能模块的讲座及训练工作,做好本专业本学科的新课程课标培训工作,聘请中小学优秀教师进行示范教学,播放课堂实录,熟悉中小学课堂教学情境;指导实习生了解教学设计方法,掌握制定教学目标、分析处理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策略、编写教案的方法,熟练地撰写教案和讲稿;组织实习生进行听课、评课、试讲、说课活动。
⒊做好进校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带队教师与实习生见面会,准时并安全带领实习生进校报到,配合实习学校组织实习生学习相关规定,协助实习学校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好师生见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㈡院外实习
普通本科实习生要进行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调查;普通专科实习生要进行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实习。
⒈教学工作实习。课堂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本科实习生要担任10节课左右的课堂教学任务,专科实习生要担任4-5节课左右的课堂教学任务。实习期间,要观摩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学习授课经验。实习生授课后,要在同组内开展2-3次评议活动;实习生要参与指导学生实验和课外辅导;参与作业设计和考试命题,批改作业和考试成绩评定。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要认真填写听课和活动记录,记录是评议实习生表现、评定实习成绩依据之一。
⒉班主任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位实习生必须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深入班级,了解中小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对中小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以及道德和法制教育,组织指导班级主题班会、课外活动、问题活动等。
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实习。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实习主要任务是进行教育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考察教育教学工作状况或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进展情况,运用问卷、访谈等方法,了解和探求教育教学现状及本质的实践活动。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在教育实习过程中需立足所学专业,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现实状况,拟定教育调查主题,开展教育调查活动,制定教育调查实施方案,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教育小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教育小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应观点鲜明、内容充实、有独立见解和较强的说服力。实习结束后将教育调查方案及教育小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上交各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习生应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组会议、研究课、公开课等;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参与学校教导处及共青团、少先队等管理工作实践。
四、实习要求
(一)各系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实习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做好实习协调和评优工作。
(二)各系要切实做好实习生动员工作,加强教育与管理,严明纪律;实习生是双重角色,要求做到既要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又要尊重实习学校教师,爱护公物。
(三)各系要切实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尤其是教学准备,要早准备、早安排,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要认真、严格指导学生备课、撰写规范教案,组织好试讲和微格教学工作,确保实习生能站稳讲台、上好实习课。
(四)实习生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以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抽烟、不喝酒、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体罚学生。
(五)有特殊原因需要自主找单位进行教育实习的,必须与学院签订分散实习协议书(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否则按没有参加实习处理,不予毕业。
(六)文档材料归档。实习结束后,实习生的实习工作手册、教育调查报告及其实习评价表均有各系收集并长期存档,实习总结与鉴定表交教务处。
(七)各系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在本次教育实习结束后2周内完成,并将总结报告和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交教务处。
(八)学院将在实习生返校后举行说课比赛,请各系提前做好准备。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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