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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1〕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公选课开课工作,确保下学期公选课正常开课,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现将2010-2011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申请和确认课程
(一)课程申请
1.各单位从2010年公共选修课程库(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中推荐部分课程作为下学期拟开课程。各系必须确定5门以上拟开课程,大学英语教学部、体育科学系、公共计算机教学部必须确定2门以上拟开课程;其它部门拟开课程数量不限。
各教学单位如有新增公选课(不在现有的公选课课程库范围内的课程),须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样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并于2010年1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2.为加强和完善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提倡各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精选国内知名教授、专家教学视频,开设1门或1门以上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拟开网络课程一并于2010年1月11日前将《合肥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样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3.各单位根据推荐课程,安排授课教师,并通知授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授课教师确认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14日。(网上确认公选课程信息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二)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要求确定开设课程和内容,既保证选修课程的系统体系,又考虑学生学习需求和接受程度,提高课程及教学的实际效果。
2.授课教师要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着眼于由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技能层面向实践应用能力的转化,精选课程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真正实现选修课程的教学目标。
3.授课教师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选修课的教学管理,严肃教风和学风,严格停调课制度,严格上课考勤和课程考核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二、学生网上选课
(一)选课时间
2011年1月24日-2011年2月20日
(二)选课学生
2008级普通本科及2009级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选课门数
本科学生限选一门,专科学生不得超过两门。
(四)开课人数要求
每门课程一个教学班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五)选课流程
网上选课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请各单位及时推荐下学期拟开课程,并将开课事宜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