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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0〕43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探索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8号)以及《合肥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经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学院决定批准49个项目立项建设,其中其中院级特色专业2个,院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院级教学团队2个,院级教学研究项目44项。
本次立项项目建设时间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另文规定;教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项资助经费1000元。
本次立项项目管理依据省教育厅《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建设期间每年12月底前,教务处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0年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0年省级、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0年省级、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