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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0〕4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0〕28号)要求,现就报送2010年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院201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项目;2010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统一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省级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五年,院级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省级教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三、填报要求
201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均按《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填写(见教务处下载中心)。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任务书》编制工作。相关要求见《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21号)》。《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报送时间
请各系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经系教学委员会等组织论证通过后,于2011年1月3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陆学莉,图书馆725室)(打印要求见《任务书》说明),学院将聘请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论证,其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学院统一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提交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0年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0年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