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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2010年秋季我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应有4537人,其中普通本科399人,普通专科2283人,五年制专科1855人。为了做好毕业前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如期毕业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工作
1.毕业考试。各系应按照学期教学安排完成毕业班各个环节的教学任务,本科班、专科班分别于5月7日前和5月28日前结束毕业考试。
——请各系按照《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命题、送审、签印试卷,考前检查和领取试卷,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评卷及试卷分析,及时将学生学业成绩、答卷及试卷分析送交系办公室。
——请各系按照《办法》要求,审查学生考试资格,重点审查学生的注册情况和考勤结果。合理编排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编制考试安排表,并在考前送交教务科。考试过程中,要严明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加强考试督查,发现违纪情况要严肃处理。
——请各系按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践环节考核。未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的学生,必须在结束新课前补做完成,否则不准其参加实践环节的考核,并通知学生重修时间。
2.毕业前总补考。各系应按照《办法》要求,本科班、专科班分别于5月14日前和6月4日前组织毕业前总补考(含公共课总补考)。公共课总补考学生名单、科目于补考前交教务科。
各系要严肃考试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学生补考资格,把好总补考关。对总补考未通过者,或未参加总补考者,或未按照要求补办注册手续参加补考者,毕业前不再另外安排补考,按结业处理;由所在系通知学生在一年内可以申请重新修读该门课程,并参加补考。
3.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见习
考试结束后,请各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本系具体情况,切实安排好毕业论文与设计、毕业见习等工作,做到分类指导,责任到人,注重实效,保障安全。其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教〔2010〕3号文执行,5月21日前(第13周),指导教师、教研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审定和成绩初评工作;6月10日前,各系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
二、毕业资格审查及鉴定工作
1.毕业资格审查及鉴定。请各系严肃执行《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逐一审查毕业资格。毕业资格审查后要分别列出2010届毕(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报送教务科。
各系要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各类表现,组织指导毕业生翔实、正确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如实、具体、明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业及表现情况,签署评价意见。毕业鉴定工作应于6月10日前完成。
2.毕业材料报送。毕业生电子摄像照片(本科2寸2张,专科2寸1张),毕业审查结果、毕业生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及确需装档的材料,请各系按学号顺序整理好(从小到大),务必于6月10日前送交教务科,以便做好颁发毕业证书准备工作。结业(重修)学生材料暂由系保存。
三、毕业相关工作
1.催缴(还)工作。对欠缴学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借用图书(物资)未还的学生,请各系协助财务处、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催缴、催还工作。无故拖欠费用及物品的学生,毕业信息将不予上报教育部进行毕业电子注册,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2.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请各系于6月25日前到教务科领取《学生离校通知单》,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流程顺序一一办理,具体事宜学院另行通知。各系收齐已办理《学生离校通知单》,逐一核查办理结果;凡有未办理的栏目,应抽出集中装订,并出列名单缓发毕业证书。《学生离校通知单》和缓发毕业证书名单由各系安排专人毕业离校前交教务处。
3.其它相关事宜。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派遣及档案寄发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安排。
四、几点要求
1.请各系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毕业班的每位同学,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毕业生如期毕(结)业。
2.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准备工作同时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生毕业准备及学位资格审核相关要求;两者规定不一致的,以安徽师范大学规定为准。
3.各教学点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2010届毕(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2.2010届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
3.2010届毕业生推荐授予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
4.系学位分委员会评审本科学生学位授予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报:院领导
送:相关部门 合作办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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